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安排2022—2023年度高校教师赴中国气象局交流的函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 —— 2035年)》(国发〔2022〕11号)、《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5〕2号)、《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局校合作工作的意见》(气发〔2018〕88号),推进高校教师赴气象科研业务单位交流合作,我司经与相关高校和气象科研业务单位协调,2022 —— 2023年度安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舒志峰等7位教师(具体信息详见附件)赴中国气象局交流。请你单位加强与教师所在高校的沟通协调,做好支持保障工作,确保教师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2 —— 2023年度赴中国气象局交流高校教师名单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22年10月27日
2022——2023年度赴中国气象局交流高校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