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88号--关于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的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 一 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五 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 6 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6 00亿元。
二、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2年记账式附息( 二 十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2年 11 月15日,票面年利率为 2.8 %;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 5 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 11 月15日,20 32 年 11 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 100.07 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2.83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2年12月 22 日进行分销,从12月 26 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 662.2 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