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
银保监复〔2022〕303号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陈峰签署的致我会的申请书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你行其他一级资本。
二、 你行发行和管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并在债券存续期间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三、 你行应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你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银保监会及上海银保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四、 你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