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342号建议的答复
罗东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一、 关于加大对福建省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力度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谋划、聚焦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 我 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加强部际协调, 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省级层面成立 示范区建设 推进指导组,有序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示范区所在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 优先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所在地创建示范区,引导资金、人才、科技、土地等要素集约配置。 首批100个承担示范区创建任务的县市中,45个纳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9个已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 围绕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高效旱作农业等5个类型,组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专家指导组 。 推动专家指导组制定服务方案,开展技术服务、金融对接、企业引进、要素撮合等活动,协助示范区整体提升建设质量。 四是开展监测评估。 推动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估的意见》,建立健全示范区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示范区监测评价办法,建立示范区建设任务台账,定期调度创建任务进展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列入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其中, 福建省福鼎市 、 安溪县 、 古田县 等3个 县市已纳入创建范围 。 下一步,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指导 服务 ,加大对福建省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力度,推动 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县 (市、区)特别是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 ,将积极予以支持。
二、 关于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发挥政策集合效应,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一是用好现有资金项目。 统筹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集中支持示范区建设。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支持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示范区建设。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 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创新推广县域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模式,提供长期、稳定、大额、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支持示范区建设。创新运用PPP、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
下一步,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拓宽投资渠道。 一方面,统筹现有项目。 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优先向示范区安排,引导 农业生产发展等 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向示范区倾斜。 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增量。 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 示范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
三、 关于 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农业农村改革试点平台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承担着农业现代化探路先锋的使命。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示范区在深化农村改革上走在前 列。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推动 承担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丰富实现路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入市交易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推动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任务的示范区,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三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围绕全面确权、充分赋权、有效活权,探索丰富农村产权权能,加快建立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配套服务,让村集体、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赢。 四是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县域统筹,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县域城乡人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让更多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行区。 一方面,先行先试, 推动示范区 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更多 承担农村改革任务,率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激发农业现代化发展活力。 另一方面,总结模式, 分区域分类型培育一批样板,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面发展,示范引领区域乃至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