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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耕地科学发展乡镇房地产的建议复文摘要


  一、 关于加强乡镇统筹建设规划的建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从源头上保护耕地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家、省、市(地)、县、乡(镇)5级规划体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等指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并最终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为规范乡镇各类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强化乡镇土地用途管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十分重要。一是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防止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等现象。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稳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引导经济发展要素有序流动。四是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在编制规划时,积极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协调,将乡镇各项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方面,进一步加大规划管控力度,确保各项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随意修改规划,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 关于加强国家财政对耕地保护投入的建议
  为有效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部配合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鼓励和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制度创新。目前,全国17个省份建立或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广东、广西、四川等地在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补偿机制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11年起,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地方政府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检查内容,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推动建立区域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重点加大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重的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是开展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工作,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推动地方政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二是加大宣传示范推广力度,将成都市等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典型做法列入我部2015年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国土资源电视专题教材选题计划。三是适时总结地方经验,做好政策研究储备,为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机制提供支撑。
  三、 关于加强领导与监管的建议
  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为提高地方政府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的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05〕5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地区,由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从2008年起,我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5次检查和1次考核。全国31个省份都制定实施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逐级开展目标考核检查工作。目前,大部分省份将耕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开展了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和加强。
  四、 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广大群众和各级政府耕地保护意识,提高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一是加强正面舆论的宣传引导,以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连续三年确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活动主题,联合中央电视台拍摄《红线》等大型纪录片,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参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珍惜土地资源"公益报时活动,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选登地方保护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关注和重视耕地保护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六五"普法,“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对违规占用耕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警告甚至曝光,营造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法治氛围。三是建立群众参与,媒体互动监督的长效机制,在门户网站开通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定期与媒体进行座谈,自觉接受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把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保护耕地意识,引导全社会加深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了解、理解,进一步关注、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牢固树立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拓展群众诉求表达新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