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 11月9日是第 31 个全国消防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 〕 10 号)要求,在 11月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 活动时间: 11月1日-30日
三、 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中发挥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营造 “ 全民消防 ” 浓厚宣传氛围。一是围绕主题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制作近年来反映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橱窗板报;二是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制作推送消防宣传短信、微信、短视频、读物、动漫等宣传教育产品,利用各单位电子屏播放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示范片等内容。三是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实际,在 11 月10 日前以适当形式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三)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开展 “ 消防公益说 ” 活动,邀请消防等安全生产部门的专家宣讲消防安全知识,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提示干部职工自觉防范消防安全风险。二是开展 “ 全民学消防 ” 活动,发动单位职工登录 “ 全民消防学习平台 ” ,全面学习消防安全常识。三是开展 “ 消防志愿行 ” 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改火灾隐患。四是开展 “ 消防大体验 ” 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消防教育馆、博物馆和对外开放的消防救援站参观体验,学习消防知识技能,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四)开展消防隐 患排查。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 “ 回头看 ” ,严格排查人影作业、防雷和升放气球、渉氢涉气业务、动火动焊作业、易燃可燃物品、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以及消防设施、建筑房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挂单列账, 制定整改措施, 问题不除,台账不销。
(五)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开展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检验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急响应能力和提升干部职工自防自救能力。
四、 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月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舆论氛围,并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宣传月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将活动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总结,随时报送。信息稿件可发布在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 “ 安全生产工作专栏 ” ,供各单位学习交流。
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