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2007年《快乐男声》活动的批复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2007年《快乐男声》活动的批复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举办2007年<快乐中国超级男声>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此次活动,活动名称改为《快乐男声》。为进一步办好2007年《快乐男声》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举办《快乐男声》活动,要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做到积极向上、健康高雅、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为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要对《快乐男声》活动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当前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管理的通知》(广发[2007]7号)的具体要求,对《快乐男声》的活动要全程监管,要对活动的内容、赛事环节、节目播出、广告招商、对外新闻发布等加强管理和监督,密切关注有关《快乐男声》的社会舆论,及时解决和调整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要切实避免在以往《超级女声》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负面效应再次出现。发现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局报告。
三、湖南电视台要始终坚持媒体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快乐男声》的活动要设计一些公益性内容,参赛曲目要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对《快乐男声》的宣传推介,要遵守宣传纪律,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使活动健康有益地顺利开展。不要炒作各种所谓的内幕新闻、花边新闻以及歌迷、观众的狂热追捧等,防止负面效应。
四、赛事活动的评选过程、评选标准、赛事规则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出现商业欺诈、商业贿赂,活动不设奖金奖品。要以短信投票与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手名次。
五、分赛区设置保持6个城市的规模,不再扩大。
六、举办活动要制定选手参赛标准,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参赛选手的台风、语言、发型、饰品、服装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不能低级媚俗,不能追求怪异、另类。
七、要认真选好评委,评委要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及良好的艺德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评委点评要实事求是、平等善意,不搞不切实际的吹捧,不搞令参赛选手难堪的责难挖苦,不以非理性的褒贬来取代知识性的引导,不能把评委岗位作为自我表现、包装炒作、借机成名的舞台。不能选择有丑闻、绯闻和有非议的人做评委。
八、节目主持人要积极引导选手健康高雅地参与歌唱表演。节目主持人的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都要符合大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主持人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定位,不能喧宾夺主。要注意引导选手、嘉宾、观众情绪,多讲选手的奋斗与努力。
九、整个节目要保持健康、昂扬、欢乐的气氛。要尽可能不出现落选歌手泪流满面、亲友抱头痛哭、歌迷狂热呼叫等低格调场面和镜头。
十、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控制节目的数量和时长,节目在上星频道播出时段为2007年5月1日至7月15日。湖南卫视和合作电视台要对《快乐男声》赛事活动实行延时播出,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分赛区活动的播出要控制总量,并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
十一、不得邀请海外华人和港澳台选手参赛或邀请境外人士担任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