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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 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的请示 》 ( [ 2021]第24 号) 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 增发 不超过 86,341,489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全部为普通股。 你公司可分次完成发行,每两次发行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每次发行不得少于核准额度的 25%,未用完的额度在批复到期后自动失效。
  二、 完成发行 后 1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本次发行的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 你公司在境外增发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中国证监会
  20 2 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