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通知

  《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通知》
  
  国减发〔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减灾委员会
  
  2022年6月19日
  
  “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和《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狠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自然灾害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应急管理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救援队伍提前预置、扁平化指挥协调等机制进一步健全。修订施行 防洪法 、森林法、消防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立法,一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标准制修订实施。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发挥重要作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新进展,房屋市政设施减隔震工程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加快推进建设。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稳步提升,国产高分辨率卫星、北斗导航等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救灾救助能力显著提升。强化全灾种全过程综合管理和应急力量资源优化管理,灾害信息报送更加及时,综合监测预警、重大风险研判、物资调配、抢险救援等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更加高效。基本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科普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成效凸显,年均受益5亿余人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397个,确定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13个,建设12个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馆,有序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网络教育平台建设,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明显提升。
  国际交流合作成果丰硕。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进展明显,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等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合作更加务实,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不断扩大。中国国际救援队、中国救援队积极参与国际救援行动,充分彰显了我负责任大国形象。
  “十三五”时期,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经受了严峻考验,成功应对了九寨沟地震、“利奇马”超强台风、2020年南方洪涝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环境。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分别为0.4%、0.7,大幅低于“十三五”时期提出的1.3%、1.3的规划目标。年均全国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农作物受灾面积、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37.6%、70.8%、22.7%、55.3%、38.9%。
  (二)短板与挑战。
  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高温、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持续推进,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水电油气管网等加快建设,产业链、供应链日趋复杂,各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不断增加,多灾种集聚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面对复杂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一些地方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还有待深化,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亟需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与响应联动、社会动员等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自然灾害防治缺少综合性法律,单灾种法律法规之间衔接不够。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参与程度有待提高。
  抗灾设防水平有待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还不协调不配套。交通、水利、农业、通信、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设防水平低,城乡老旧危房抗震能力差,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存在短板,部分中小河流 防洪标准 偏低,病险水库隐患突出,蓄滞洪区和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滞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
  救援救灾能力有待强化。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监测网络不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执行全灾种应急任务中,面临航空救援等专业化力量紧缺、现代化救援装备配备不足等难题。地震灾害救援、抗洪抢险以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力量布局不够均衡。应急物资种类、储备、布局等与应对巨灾峰值需求存在差距。新科技、新技术应用不充分,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有待提高,灾害综合性实验室、试验场等科研平台建设不足。
  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增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缺少系统培训,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尚未牢固树立。公众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技能低,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氛围不够浓厚。社会应急力量快速发展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灾害保险机制尚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
  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大契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题,加快补齐短板不足,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协调,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