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强降雨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强降雨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林业生产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
  在我国抗震救灾的紧要关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在继续抓好抗震救灾的同时,统筹兼顾,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范山洪灾害和水库保安等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洪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关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通知》和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文件精神上来,全力做好当前强降雨的各项防范工作。
  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据气象部门预报,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今年汛期降雨将明显多于历年水平,部分地区雷雨、大暴雨及短时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将时有发生,全国灾害防范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多种频发灾害对林业建设所造成的危害,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协商,及时掌握灾情发生趋势,搞好预测预报。要加强应急值班,强化灾情上报制度。汛期要安排人员全天值班,注意汛情,如有严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发生后,要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要保证灾情如实、准确、快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使林区职工和林区居民做好灾害的防范。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集体林区、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业工作站、林场、木材生产现场、苗圃等区域、单位林业重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积极制定防范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段、局站点等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和排查;对场(苗)圃等设施防汛功能进行系统检查,对排水沟渠、设备进行系统检修,保证排水通畅,确保雨(秋)季造林用苗安全,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各项设施设备的防险能力。要根据资源保护和当地气候情况,及时调整巡护、监测、科研、造林施工等野外活动安排,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尤其要做好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繁殖基地、场所各项防汛避险措施的落实,做好防汛转移准备。要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森林防火瞭望塔、森林病虫害监测点、森林管护棚等抗灾能力差的建筑物,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进行维修加固,防止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强造林绿化宏观指导,对因灾害无法完成春季造林任务的,可调整造林季节,为秋冬季造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已进入收获季节的经济林等产品,要加快抢收抢运和销售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林农的利益。
  四、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林业救灾工作。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遭受严重洪涝等自然灾害,给林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广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林区职工生产生活顺利进行。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受灾的现有林,要加强森林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抵御灾害的能力;对受灾的新造林,要加强新造林地排水、苗木扶正、杂草清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切实抓好补植补造。要及时救护伤病野生动物,修复受损保护救护设施设备,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范野生动物疫情的发生,加强对灾后野生动物种群和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要抓紧做好因灾损坏林区道路、防火设施、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受损房屋的修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林业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