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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日照港明港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日港油发〔202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童家庄东侧海域(坐标见附件),属于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罐区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公辅工程等。码头设计年吞吐量1700万吨,储罐区总库容175万立方米。
  码头工程位于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东北侧,码头泊位长430米,平面呈蝶型布置,码头由1个工作平台(40米×25米)、2座靠船墩、6座系缆墩和人行桥组成。码头主体采用沉箱结构,通过长260米的引桥与后方导流堤衔接,距码头最近的引桥墩上布置综合控制楼。码头设计年吞吐量1700万吨,均为卸船。码头平台设置4台输油臂(直径400毫米,3用1备),每台输油臂的接卸能力均为3600立方米/小时。
  罐区工程设计总库容175万立方米,设3个罐组共计12个储罐,包括11个15万立方米和1个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储罐均采用外浮顶罐,每年周转12次,罐区占地面积47.3公顷。储罐区陆域形成不纳入本工程评价内容。
  项目建设总长4345米输油管道,新建主管线(480米)及支管线(300米)管廊架,对新建主管廊架依托的导流堤实施拓宽(从12米加宽至14.5米),对港池(疏浚面积约0.75平方公里)、航道连接段(长度175米,疏浚面积约0.077平方公里)和现有港池拓宽段(长度1.9公里,疏浚面积约0.12平方公里)实施疏浚,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公用工程。原油外输系统、港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现有管廊架、导流堤、航道、锚地等依托现有工程。2019年,港池疏浚、码头工程等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属于《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及南作业区规划方案调整》确定建设的码头,总体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工程实施将对生态、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 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环境风险。本工程海域环境风险主要为油轮海难性事故、码头操作性事故及施工船舶碰撞溢油等;陆域环境风险主要为储罐和管道原油泄漏及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将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项目陆域环境风险最近的保护目标为岚山头街道童海生活区,海域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海洋保护区、现状养殖区等环境敏感区。报告书以30万吨级油轮1个边舱原油全部泄漏为可能最大水上溢油事故溢油量,根据典型情景预测,油轮在航道交汇处在冬季北向常风(6.8米/秒)涨潮时发生事故性溢油影响范围最大,56小时后油膜最远漂移约37.5公里,扫海面积约429.6平方公里。单罐储罐发生泄漏,事故废水若直接排入环境,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生态影响。项目区海域周边分布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海洋保护区、养殖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港池、航道连接段及现有港池拓宽段疏浚作业扰动海床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疏浚引起的悬浮物扩散将造成渔业资源及浮游生物损害,将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船舶压载水直接排放可能导致生物入侵。
  (三)水环境影响。本工程疏浚区域位于码头东侧,预测结果表明,疏浚后由于水深变化,疏浚区基本呈淤积趋势,淤积量级在1至4厘米/年,疏浚区南北两侧冲淤趋势略有变化,其它区域冲淤趋势基本一致。本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周边水域的水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不大。疏浚作业造成悬浮物扩散,预测结果表明,悬浮泥沙浓度增量大于150毫克/升、100毫克/升和10毫克/升的最大影响范围分别为0.73平方公里、0.96平方公里和10.49平方公里。浓度增量大于10毫克/升的最大影响距离约2.5公里,不会影响到周边海域生态敏感区,涉水施工停止后海域水质可较快恢复至现状水平。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类污(废)水若直接排放,将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储罐、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大气环境影响。施工产生的扬尘、运行期储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将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报告书核算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77.04吨/年,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在叠加背景值及区域在建、拟建、削减污染源影响后,可满足标准要求。
  (五)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噪声、清罐废渣等,将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日照港岚山港区已建项目已对港区水体交换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 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工程布置,最大程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按照许可的卸油工艺实施卸油,严禁各类不符合许可要求卸油操作,避免因不当卸油引发环境风险事故。强化项目海域和陆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项目码头工作平台、涉海引桥及管廊架的两侧,应通过新建或加高等方式设置与原油管道同等高度的隔离围挡,同时加高现有原油码头及后方引桥段管廊两侧围挡至原油管道同等高度,确保输油管线事故废水能够得到妥善收集处置,避免直接排入海域。落实储罐下沉式设计方案以增加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其中,罐组内地面低于外地面2.5米,罐组内设置0.8米高隔堤,罐组外按要求设置防火堤(高出罐组外地面3.2米)。储罐区四周设置高2.5米的实体围墙,人车出入口采取缓坡设计,建设1座容积6000立方米的雨水监控池。罐区工程应与码头工程同步建成,并在罐区西南侧区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1座容积15万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有效拦截和收集罐区各类污(废)水。
  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码头配备溢油监视设备,输油臂设置紧急脱离装置,输油管线、储罐区安装紧急切断阀,配备相关检测和报警系统,严格执行输油作业规程等,实时监控溢油风险的各环节。加强本工程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备充足的应急设备和防火型围油栏、吸油毡、永久布放型围油栏等应急物资,以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要求,确保有效控制海域溢油影响。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海事、港区等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鉴于项目周边分布有诸多原油码头、储罐及输油管线等,海上溢油风险增加,你公司应不断加强和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强化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和物资更新,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区域溢油事故应急能力。
  (二)生态保护措施。疏浚作业应严格控制悬浮物扩散影响范围,对绞吸式挖泥船头采取加罩和加设防污帘等措施,优化疏浚作业时间,避开海洋生物产卵盛期。疏浚作业期间开展悬浮物跟踪监测。制定并落实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方案,选择合适海域、苗种和时间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增殖放流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按要求配置处理规模不低于800吨/小时压载水处理装置,加强对压载水处理装置的维护管理和跟踪监测,确保船舶压载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