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28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联合教育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包括公共卫生人才在内的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一是加强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中设置预防医学科,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在疾控机构传染病防制科(所)进行轮转,加强传染病学的培训力度,探索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模式。遴选预防医学科专业住培基地25个,2014-2021年累计招收预防医学科专业住院医师104人。2018年,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3个省(区、市)启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印发了试点方案、培训大纲及基地标准等配套文件,2020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区、市)。目前,试点省份共遴选培训基地20个,累计招收培训公共卫生医师582人。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治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育部深化医教协同,指导医学院校围绕行业需求,加强传染病防治专业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治教育质量。最新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在内科、儿科、急诊、全科等专业中,加大传染病学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公共卫生有关人员继续医学教育。2016-2021年实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全科项目2100余项、公共卫生项目1600余项,累计培训130万余人,其中广西30余项,培训6700余人。2020年,为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00余万名医务人员在线上接受免费的疫情专题培训,累计培训1900万人次,其中广西培训50万余人次。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帮助引进2-3所国内外高水平医药类大学到试验区办学,建设国际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议。2020年,我委配合教育部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遴选立项单位11家,强化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2021年,我委配合教育部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认定18所高校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带动提升我国公共卫生教育整体水平,为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我委将继续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根据地方实际需求,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规划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医师培养模式,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