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各标准主编单位: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持续推进水运工程技术创新,根据部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标准主编单位按照《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规〔2020〕12号)有关要求,抓紧按计划开展标准项目编制工作,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标准工作大纲报我部(水运局)。
各标准主编单位要持续加强标准编制质量、进度管理,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如期完成编写任务;要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切实保证项目预算符合国家和部关于预算执行时序进度要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的,主编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和调整进度计划的申请报我部(水运局)。
我部将进一步强化标准编制过程管理,加大标准编制进度和预算执行监督力度,自本编制计划下达之日起,定期对有关单位标准编制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调度,对进度滞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主编单位进行约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5月7日
附件
2022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
序号 |
标准项目名称 |
主编单位 |
编制周期 |
主要进度安排 |
1 |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结构抗震验算)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 |
2年 |
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工作大纲,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送审稿。 |
2 |
《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局部修订(斜坡式建筑物顶部胸墙上的波浪力、群墩中单墩水平总波浪力部分)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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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修订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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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修订 |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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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船闸电气设计规范》修订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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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修订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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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航道工程设计规范》等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复审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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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调整空心板预制、桩头处理等定额子目)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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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运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英文翻译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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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修订 |
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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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修订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工作大纲,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送审稿。 |
12 |
《内河航道运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 |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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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修订 |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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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装配式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制定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3年 |
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工作大纲,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送审稿。 |
15 |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补充整治建筑物护岸工程部分)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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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水网地区航道生态护岸建设指南》制定 |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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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集装箱码头生产操作系统技术规范》制定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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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长江干线中高水位期区段最大通航船舶研究》 |
长江航道勘察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