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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各类统计数据质量”建议的答复(摘要)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长期以来,国家统计局始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的理念,并围绕提高数据质量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源头数据核查机制
  近年来,统计部门不断完善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和统计法宣传力度,统计法治建设有了明显进步。针对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
  为了从制度上保障基础数据可靠,国家统计局规定了联网直报的“四条红线":一是严格执行“先进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二是坚持由企业独立填写真实的源头数据;三是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数据;四是坚持由企业修改报表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同时,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对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的核查工作,切实维护了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权利,保障基础源头数据的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统计法》修改的研究工作,全力推动《统计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以及修订完善地方性统计法规和部门统计规章。二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严格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者备案,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推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强化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失信企业不仅通过统计机构门户网站公示其信息,同时将其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提高企业统计违法成本。四是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二、 实施“四大工程",确保源头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2011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四大工程",即建设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目前,近百万家企业的统计调查项目全部实现了联网直报,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实现了全面变革,推进了统计数据生产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相关经验在世界范围内已处于领先地位。
  通过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全面准确掌握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有效避免了调查对象重复遗漏,提高了调查对象的可核实性,确保了填报单位的真实性。通过建立企业一套表制度,统一统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和适用性。通过建设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统一规范了数据加工过程,杜绝了对统计数据的不实处理,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共享性。通过建设联网直报系统,实现了国家对源头统计数据的集中管理,减少了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确保各级统计机构同时获得调查对象报送的原始数据。
  今后我们将继续巩固提高、深化拓展“四大工程"。一是拓展一套表的调查内容和实施范围,力争2015年实现所有由调查对象填报的调查全部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所有现场调查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并通过网络直报国家数据中心,所有统计业务全部在统一软件平台处理数据的“三个全部"目标。二是拓展完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系统的功能,如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软件与直报系统的电子数据衔接等。
  三、 严把数据质量评估关口,抓好各项规范的贯彻落实
  为了加强统计质量管理,2013年国家统计局制发了《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流程规范》,2015年组织了专项检查。同时,我们建立了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共同促进数据质量的提升。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督促局内各单位落实常规核查制度。同时,细化统计业务流程规范,明确每一环节、每一岗位的操作规程,实现统计业务流程与计算机信息管理的有机融合。
  四、 积极探索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
  国家统计局一贯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在联网直报系统中已采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发的标准软件和比较成熟的硬件产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使用移动采集终端(PDA),实现了数据采集、报送、处理等全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无纸化。
  此外,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遥感技术、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地理信息系统等空间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密切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分析各类现代信息技术用于统计工作的可行性;二是继续拓宽平板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在统计数据采集中的应用范围;三是不断加强空间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的应用力度,多样化统计数据采集渠道,提升统计数据的采集能力;四是积极研究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
  五、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基层统计组织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国家统计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基层统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在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方面给予县级以下统计调查组织一定的倾斜。2006年和2009年,国家统计局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县级统计机构现状调查和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摸清了基层统计机构现状。目前,经济总量大、人口多、统计调查单位多等有条件的乡镇,大多设置了统计机构、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如北京市所有乡镇、街道都设立了统计所。
  国家统计局将继续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尽可能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软硬件设备、条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同时,国家统计局将积极推动基层统计机构建立专门统计执法队伍,指导推动各地依法在市级以上统计局设立专门执法机构,县级统计局配备专职执法人员。
  六、 注重统计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国家统计局致力于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把全员性岗位知识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在系统内专业统计培训方面,每年开设统计领导干部培训班、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统计专业知识基础班和提高班等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班,还启动了分层级的“全员性岗位知识培训"项目。2014年,全国近6万名区县统计局和调查队干部参加了培训;2015年,参训人员可达10万人以上。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方面,国家统计局借助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两个平台开展持续性培训。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270万人通过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国家统计局已初步实现了“以基层为重心,分层分级,循环培训"的新格局。
  七、 完善统计调查制度设计,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
  在制度设计方面,早在2007-2008年,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国家和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全面收集、整理统计调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同时,国家统计局每年根据形势变化要求对常规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修订,及时剔除过时和不易取得的指标,补充和完善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2013年,国家统计局在充分借鉴德国等经验的基础上,采用视线追踪、认知性访谈、行为观察等先进技术,对所有现行国家基层报表开展了统计调查表测试工作。2014年底,为了提高测试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国家统计局建立了国家统计调查表测试实验室。我们将依据调查表测试结果,进一步优化统计报表和指标。
  目前,我们已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今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建立全面反映“五位一体"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补充完善现行统计调查指标,增加反映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和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情况的指标。同时,我们将研究降低部分报表调查频率的可行性,进一步优化统计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