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09号—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扩项评审和信息变更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 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 等 2 家机构 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通过了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 扩项 评审(见附件 1 )。
二、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等 2 家机构 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 2 )。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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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 九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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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 九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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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公告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