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的通报
银 保 监办便函〔 20 2 2 〕 784 号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现将 2022年上半年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执业登记情况通报如下:
一、 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介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570.7万人。 其中, 94家人身险公司执业登记 销 售 人员 401.4万人、占比70.3%;90家财产险公司执业登记 销售 人员 169.3万人、占比29.7%。
从销售人员性别结构看,女性 384.6 万 人、 占比 67.4%,男性186.1 万人、 占比 32.6%。其中,人身险公司女性人员占比74.6%,财产险公司男女性人员比例基本持平。
从销售人员学历情况看,高中学历人员 262.5万人、占比46.0% , 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25.8万人、占比39.6% , 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82.4万人、占比14.4%。
从销售人员合同类型看, 代理制销售人员 521.7万人、占比91.5% , 员工制销售人员 39.6万人、占比6.9% , 其他合同类型销售人员 9.4万人、占比1.6%。
二、 执业登记质量情况
总体来看, 销售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持续治理成效 较为稳固 ,保险公司普遍 增强了责任意识, 强化了 过程管理,销售人员 执业登记 数据准确性和完备性持续提升且 基本 保持稳定。
(一)数据准确性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全国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中介系统的执业登记数据与报送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统信系统)的同口径数据差异率为0.77%,两个系统间数据差异率继续稳定保持在较低水平。 其中, 16 2 家保险公司的系统间数据差异率低于 2%,1 4 家保险公司的系统间差异率介于 2%-5%之间, 8 家保险公司的系统间数据差异率高于 5%,其中 富德财产 数据差异率 为 13.9%, 较上一统计期有明显反弹。
(二)数据完备性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全国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中执业登记基础信息要素缺失者占比 1.4 2%,较上一期下降0.06%。具体来看,近97%的保险公司该占比已低于5%,其中74家保险公司已完全消除销售人员基础信息要素缺失现象。 珠峰财险 信息要素缺失者占比为 13.8%,原因主要为未上传照片 。
三、 新版系统测试情况
今年 6月,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 中介监管部 会同中国银保信公司组织行业内 20家 销售 人员体量较大的保险机构, 开展了新版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 运行 测试工作, 以与老系统并行运行方式全面检视了 新版系统 功能及进行了压力测试,有力消除了 新版系统 运行隐患,为促进 新版系统 尽早上线打下了基础 。总体看, 大部分参试 机构 对测试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均按照测试要求 作出细致部署、 高质高效落实, 做到事前认真 培训 、事 中及时反馈问题 、事后全面总结, 近半数机构在新老系统中执业登记信息的匹配度在 70%以上,其中 华夏人寿、太平人寿 信息匹配度 达 90%以上。但也有个别机构对新版系统测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传导不顺畅、落实不到位,如 平安创展 在新老系统中执业登记信息匹配度为 2%, 农银人寿 信息匹配度不足 30%。
四、 下一步监管要求
相关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 本次核查发现 存在 的 制度不健全 、数据 质量问题 反弹 、工作 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 深入自查、及时整改。在下一步工作中,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 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执业登记管理制度、 不断 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提升销售人员 执业 登记数据治理成效。
一是 要 切实杜绝问题反复和反弹 。要进一步 完善管理机制 , 规范内部操作流程 , 强化流程细节管控 ,做好数据 审核把关 , 持续提高数据准确性 。针对照片缺失这一突出问题,各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补齐相关信息,有效提升数据 完备性。
二是 要支持 做好执业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 持续 优化工作。执业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 是行业性基础设施, 搭建 好此 行业层面的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有利于逐步打通机构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促进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和有序流动。各保险公司要全力支持配合 中国银保信公司做好 相关工作, 抓紧 针对行业诉求持续进行功能完善,确保其顺利推进。
三是 要配合做好新版系统上线准备工作。 执业登记信息化管理 新版系统 完成测试后将很快安排上线运行、并进行新老系统切换,届时 各保险机构要切实 按计划 、按要求 积极做好新版系统上线前准备工作,及时反馈 存在 问题,确保新版系统顺利上线和新老系统平稳过渡 。鼓励 销售 人员 数量较多的保险机构 加强与 中国银保信公司 的沟通联系, 自主对接 新版系统 、 实现执业登记数据自动传输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2022年 8 月 17 日
(请各银保监局将此文转发至辖内属地监管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