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22号(农业水利类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蒋齐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西北地区农村空心化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收悉。 经商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 立足村庄实际,加快落实村庄发展规划
近年来,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分类指导,扎实有序推进乡村 规划 建设。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2019 年,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合理划分县域村庄类型,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分类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二是改善设施条件。 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截至 202 1 年,全 国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动力电、 4G 网,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 84% 和 70% 。 三是保护特色风貌。 2021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对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作出部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管理制度,累计认定 6819 个中国传统村落,其中西北地区 314 个。 四是规范村庄撤并。 202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认定标准,加强审核监督,不得盲目撤并村庄,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指导西北地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 二是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进一步细化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分类标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 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探索总结不同区域乡村建设路径模式。
二、 关于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有效进行土地整合
近年来,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不断 加强 农村宅基地 等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利用。 一是构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 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保障 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等 通知 ,初步构建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全流程制度体系。 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对宅基地布局、申请审批、使用、流转退出、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二是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2019 年,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 依法依规 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 。 2020 年,我部在 104 个县(市、区) 和 3 个地级市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稳慎探索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退出等制度。 三是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自然资源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试点地区扩大到 33 个县(市、区),探索入市范围和途径,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关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文件,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策创设,统筹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盘活利用。 一是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加快 推进农村 宅基地管理立法, 健全完善农村 宅基地管理 法规制度体系,提高 制度化、规范化 管理水平 。 二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支持 试点地区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 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 宅基地 和闲置农房资源 。 三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文件,指导各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三、 关于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 政策措施, 加大倾斜扶持, 支持西北地区发展富民乡村产业。 一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累计创建 140 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50 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1309 个农业产业强镇、 3673 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一批乡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产业集聚区, 其中支持西北地区建设人参果、天麻等农业产业强镇 超 140 个 。 二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我部认定 60 个 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文化和旅游部推介 100 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和 1199 个重点村,其中包括西北地区 10 个县、 18 个镇、 212 个村。 实施“互联网 +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2021 年 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 2.05 万亿元。 三是促进农村创新创业。 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开展创业培训,加强指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截至 2021 年底,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达 1120 万人。民政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外出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回乡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带领村民发展乡村产业。 四是扶持集体经济发展。 2018 年, 我部 会同 有关部门 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扶持约 10 万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各地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等经营模式 , 2020 年 , 全国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6320.2 亿元,向成员分红 703 . 8 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西北地区更多依靠发展的办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壮大特色主导产业, 推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加大产业发展投入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和全产业链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推进返乡入乡创业, 深入 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 制定分区域差异化扶持政策,完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 实训孵化基地设施条件,优化创业服务环境。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实施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下乡带农增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 年 8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