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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252号建议的答复

  工信建议〔2022〕7号
  
  章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推动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推动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的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黄酒是世界三大古酒之一,绍兴黄酒是中国黄酒之翘楚。黄酒文化源远流长,与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自然环境、风土文化、消费习惯等要素息息相关,加强对黄酒酿制技艺和老作坊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传承中华传统酿造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部高度重视酒类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与规范。2021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资委、文物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纳入文物保护体系,价值突出的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我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联合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等机构,以及部分白酒企业正在推进白酒申遗相关基础性工作。二是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2018年,我部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保障等方面明确要求,加强对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规范管理,并据此先后发布五批共194项国家工业遗产名录,抢救性地保护了一批重要工业遗存。其中,酒类工业遗产达19项,绍兴鉴湖黄酒作坊更是作为东方酿造工业和文化典型代表位列其中。三是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工业遗产核心物项代表国家工业遗产主要特征,包括绍兴黄酒、宣纸、景泰蓝、徽墨等制作技艺在内的非物质遗存,均已作为国家工业遗产核心物项进行了保护。四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酒类文化的挖掘、培育与推广。2006年,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已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0年7月,我部推动中国酒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在分支机构中增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专门开展酒类产品文化、产区文化、消费文化等方面的推广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指导中国酒业协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做好黄酒文化遗产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支持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做好黄酒酿制技艺文化申遗相关研究和论证工作,促进黄酒酿制技艺的活态传承、延续和发展。二是持续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黄酒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提升黄酒产品丰富度、品质美誉度和品牌认可度,助力黄酒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二、 关于制定工业遗产及酒类酿制技艺针对性保护体系
  我部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体系建设。2016年,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工业遗产名录和分级保护机制。2021年印发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省、市级工业遗产调查、评估、认定,形成分级保护利用体系"。目前我部正着手修订《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国家-省市分级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业遗产保护体系。各地结合地方立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等20省市出台省级工业遗产相关保护条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50多件,逐渐形成工业遗产分级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四川、广东、重庆等省市已开展省市级工业遗产价值评估与认定工作,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部门合作,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体系建设,以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形成工作合力,做实做细,确保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