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就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联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激发涌现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建设、平台打造,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二、重点任务
(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1.推动协同创新。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承接科技重大项目,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各地依托大企业技术专家、高校院所教授学者等建立融通创新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指导等活动。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赛道赛,通过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合作。(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及各地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地相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数据库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完善科研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促进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研发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在科技计划设立中充分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并支持中小企业承担项目。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标准和专利布局。推动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制定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协同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树立国际标准。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共同完善产业链专利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绿色创新升级。推动大企业通过优化采购标准、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支持等措施,引导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深化低碳发展理念、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
1.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样机研发,引导中小企业精准补链。优先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申报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营造更好环境,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大企业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现代产业链园区,帮助配套中小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鼓励大企业培育内部创业团队,围绕产业链创办更多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梳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图谱,按产业链组织与大企业对接,助力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同等条件下,将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优先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构建完善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快速响应、高效协同,优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经济带(圈)、城市群打造跨区域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生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
1.加强供应链供需对接。开展大企业携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活动,推动各地举办大中小企业“百场万企”洽谈会,推动工业电商共同举办工业品在线交易活动,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深化拓展供应链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企业信息查询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供应链合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生动发展局面。引导征信机构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探索为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激发大企业合作积极性。引导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立完善供应链预警机制,共同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
1.发挥大企业数字化牵引作用。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推介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优质工业APP。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典型场景,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智能化水平。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价标准及评价模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引导中小企业深化转型理念、明确转型路径、提升转型能力、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进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