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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2022〕3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专利局有关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海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海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海南省全面实施“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以“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为主题,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强化知识产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名片、绘就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画卷、塑造知识产权竞争发展新优势,为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通过5年的时间,局省市县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海南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益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批重点项目、重大试点在海南落地实施,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成效显著,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前列。
  二、 共建内容
  (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制度集成创新策源地。
  1.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海南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要求,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实践经验,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包含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战略规划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委编办、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高标准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聚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做好知识产权相关前瞻性研究和政策储备。建立健全有效支撑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方面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联席办、战略规划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贸促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法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口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行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五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整合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司法审判、社会监督等资源,推进“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方位构建知识产权全口径、全链条保护体系。发挥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引领作用,建立“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知识产权业务“单一窗口”集中受理。聚焦“南繁种业”“深海科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集聚各类创新资源,遴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导航工程,高起点、高标准打造集科研创新、产业集聚、贸易交流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三亚市政府牵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为重点,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名片。
  4.打造我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中心。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出台专项政策文件,率先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任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资源,借助博鳌亚洲论坛平台,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为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提供更多海南经验与实践。支持海南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要国际交流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国际合作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高级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相关机构在海南落户。积极推进仲裁与调解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调解。支持海南条件成熟的区域申报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高级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南国际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做好国家级重大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强化政策支持,按相关要求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期间,为参展商品提供专利优先审查等服务。在现场开设知识产权服务站,派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专家团队,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咨询、商标品牌运营、纠纷快速处置、维权投诉等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牵头,保护司、公共服务司,专利局审业部,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践行“两山”理念,以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共同绘就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画卷。
  7.多途径加强涉农专利技术应用。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探索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乡村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能。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解决农产品种植及加工等技术难题,补上技术与装备设施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贸促会、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