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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结合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7〕43号),为做好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有关工作,现就征集铁路科技项目参评国家科技奖励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通过国家铁路局提名的项目须是整体或者部分技术成果在国家铁路局的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中。
  2.提名项目(人选)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3.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2017年、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曾被提名参加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名。
  8.已经通过其它渠道提名的项目,我局将不再重复提名。
  二、 具体要求
  1.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我局提名的项目完成单位(人选)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7&contentID=1547)提名格式要求(相关申报书参照附件格式),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提名材料送至我局科技与法制司,项目提名书(含主要附件)一式2份,包括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材料。未通过我局提名的,提名书退回申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庄继武010-51897872
  电子邮件:zhuangjiw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