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728号(资源环境类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728号(资源环境类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尔孜规·阿优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吐鲁番艾丁湖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列入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对于提升艾丁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发挥艾丁湖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价值。您的提案由我部主办、财政部会办,经会同财政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有关背景情况
艾丁湖位于吐鲁番市南部,是中国陆地最低点、我国西北唯一富含硝酸盐的盐湖,主要依靠河流地表水、坎儿井和灌区排水补给。艾丁湖生态保护修复对吐鲁番绿洲生态环境有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干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特色旅游开发,可促进当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新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编制出台《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北方防沙带规划》),支持新疆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林业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等,维护我国西北地区生态安全。
二、 主要考虑及已开展的工作
(一)关于“请中央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新疆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立项上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支持相关省份启动实施了三批共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项目于2018年被纳入第三批试点支持范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试点对提升实施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四五”时期,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项目申报,通过竞争性评审公开择优确定支持项目。2021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通过竞争性评审将10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十四五”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其中包括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项目,将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已下达14.5亿元。
二是,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25亿元,支持新疆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状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三是,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新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野生动物保护,强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四是,中央财政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等,支持新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
(二)关于“请中央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将吐鲁番《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列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建议。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北方防沙带、东北森林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布局。截至2022年3月,各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均已印发实施。
其中,2021年12月,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编制印发了《北方防沙带规划》,布局了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天山和阿尔泰山森林草原保护工程。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尚未纳入《北方防沙带规划》工程布局中。
三、 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新疆相关部门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要求,统筹做好吐鲁番艾丁湖的项目筹划和申报工作,我部将配合财政部给予指导。
二是在推动落实《北方防沙带规划》中,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新疆按照规划和有关要求,做好生态修复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在后续《北方防沙带规划》等内容修编中,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需求,配合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将吐鲁番艾丁湖生态保护修复纳入相关规划事宜。
三是新疆相关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利用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等,自主开展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