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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70号——关于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的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 次续发行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九 期)国债,已 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 500 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506.7 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九 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 2 年 4 月 25 日,票面年利率为 1.94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3年4月2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 100.26 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1.91 %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 2 年6 月 9 日进行分销,从6 月13 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 1386.5 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 2 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
  202 2 年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