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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二十四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北京远大星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泰州博莱得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中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北京远大星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单位共 13 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 “ 兽药 GLP\GCP 监督检查 ” 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 GCP 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
  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 年 6 月 15 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      

北京远大星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长恒路 20 号院 14 号楼 4 401      

猪残留消除试验      

猪药代动力学试验      

猪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宠物类生物等效性试验      

宠物类药代动力学试验      

宠物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梅河口市曙光镇罗家村      

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泰州博莱得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檀香路 66      

宠物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宠物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州市祥泰路 299      

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419      

宠物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宠物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