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78号(医疗卫生类0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中央:
  
  你中央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孕前孕期保健创新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卫生健康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一是统筹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一级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8.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6.4%,累计为超过1亿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二是抓好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等二级预防,减少致死和严重致残缺陷儿出生。19个省份推进免费产前筛查,全国产前筛查率提高至81.1%。在南方10个省(区、市)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地区为350多万对新婚和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血液学表型筛查、地贫基因检测和产前诊断,有效减少重型地贫的发生。三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患儿救助保障等三级预防,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全国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超过97%和94%。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显著降低,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及先天性脑积水等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孕前孕期、婚前保健服务水平"“建立健康教育长效机制"。2020年我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地贫日"等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做好大众人群知识宣传,结合婚前孕前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技能等核心信息推广、传播力度,推进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常态化。
  (二)关于“建立城镇二胎、三胎高龄生育妇女基本数据库,提升服务能力"。我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优化全程服务,促进服务可及",将婚前保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服务有机结合,着力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咨询与指导,统筹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有效落实。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服务,对于高龄、有遗传病家族史的计划怀孕夫妇,进行针对性生育咨询指导或遗传咨询,指导其在怀孕后按时接受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等服务,推进孕前保健与孕期保健有效衔接。2020年,我委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标准《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编号WS377.8-2020),指导各地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化建设,推进相关服务数据获取更加及时准确,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关于“建立营养咨询指导和心理咨询制度,推进健康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目前,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实施,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明确,各地在孕前服务中,要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包括合理营养、心理健康在内的针对性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深入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统筹推进孕前孕期保健工作,全面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实施。
  感谢你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