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530号建议的答复
程并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合规管理的建议》(第2530号)收悉。您对合规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将合规管理作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加快推进,2016年在中国石油、中国移动等5家企业开展合规管理试点,2018年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编制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2022年确定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明确6方面20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合规管理工作。作为召集单位之一,国资委积极参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发挥司法对合规的激励作用。国有企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合规管理工作从试点先行、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逐步深入,有力保障了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对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国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制定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对企业合规管理作出全面部署。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等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强化对重点业务、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违规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及时总结企业典型经验,积极搭建各类交流平台,推进企业之间互学互鉴,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企业法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资委政策法规局010-6319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