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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区工业恢复重建规划

  汶川地震灾区工业恢复重建规划
  编制依据: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
  《国务院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52号)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号)
  《汶川地震灾后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发改厅[2008]2702号)
  编制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部署和总体要求,为指导工业企业恢复重建,优化灾区生产力布局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本规划。规划范围为四川(39个县市区)、甘肃(8个县)、陕西(4个县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重灾县市区(以下简称“规划区”)[1](注[1]:规划范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本规划是规划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一、汶川地震工业企业受灾情况与恢复重建条件分析
  (一)工业企业受灾情况
  汶川地震规划区位于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带,区域内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水能资源富集、生物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储量大,区域间地质地貌差别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规划区内中,成德绵等老工业基地集聚了机械装备、电子信息、能源、磷化工、特钢、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是我国西部经济较发达、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四川省的50%左右,工业产出占全省的40%以上;部分少数民族县、牧区县、山区县和革命老区县,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基础薄弱,城镇化水平较低,贫困人口集中。
  表1 2007年51个重灾县(市、区)经济发展概况


  项 目









  县



  (市、区)




  GDP



  (万元)




  人均GDP



  (元)




  全部工业增加值




  规模以上工业




  总量



  (万元)




  工业占GDP比重 (%)




  企业数(个)




  增加值



  (万元)




  利润



  (万元)




  成都市




  大邑县




  648539




  12726




  190295




  29.3




  85




  119000




  24591




  都江堰市




  1162156




  18568




  277453




  23.9




  118




  190500




  21848




  彭州市




  1084228




  14028




  416216




  38.4




  102




  338000




  87909




  崇州市




  795896




  12280




  255622




  32.1




  100




  157700




  11654




  德阳市




  旌阳区




  1579167




  23938




  805838




  51.0




  247




  790138




  253101




  中江县




  1058778




  8959




  318510




  30.1




  120




  155910




  13068




  罗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