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许可〔2022〕1116号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发行股份的申请》(桂林银报〔2022〕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50亿股新股。
二、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