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3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法规标准体系和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18年机构改革整合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二是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现了“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工作目标。在矿山等19个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技术服务和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优化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规划布局和能力建设,建立了“地市诊断、县区体检、乡镇康复"的工作体系。四是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不断加强。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全部职业病病种纳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监测县区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国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总体状况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生存及保障情况。五是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全面开展。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加强职工心理健康等工作相关疾病的预防。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系列活动,大力推进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以守护职业健康为助力点,推行新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推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增加高氡暴露矿工健康效应监测地区,组织研究编制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促进指南。开展全国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统计调查,了解广大一线职工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树立健康意识,践行健康行为。
(二)关于以强化协同联动为切入点,推动职业卫生防治联防提效。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将职业健康纳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考核巡查等手段,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和部署职业病防治工作,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51个地(市、师)、3024个县(区、团)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职业卫生执法机制。
(三)关于以深化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夯实执法监管水平稳步提优。全国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和执法人员从2018年机构改革初的200多人,发展到2021年底的近2.5万人,培训监督员和协管员7.6万人次。中央累计投入近14亿元为基层职业病防治机构配置仪器设备,加强基础能力。全国现有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任务的机构3324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万余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719家、检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3万余人。
(四)关于以强化综合监管为突破点,推进重点职业卫生领域提质。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与专项执法行动,引导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技术、完善防护设施。纳入重点治理范围的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等指标均达到95%以上。煤尘、矽尘监测岗位超标率从2019年的40.0%和49.8%,分别降到2021年的13.6%和32.4%。2019-2020年全国开展的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2.45万起,责令停产整顿331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203家。2019-2021年,全国累计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72万余户次,行政处罚3.1亿元。
(五)关于以强化科学治尘为关键点,突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增效。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治理企业加大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启动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凝聚工程防护方面的技术资源和力量,加快推进粉尘防治关键技术科研攻关。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推进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工作相关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规范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设。同时,创新监管方式,继续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采取差异化的措施落实职责,探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工作。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