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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90号——关于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的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 三 次续发行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八 期)国债,已 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 300 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300 亿元。
  二、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八 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 2 年 4 月 15 日,票面年利率为 3.32 %; 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 4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0月 15 日,205 2 年 4 月 15 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 100.5 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3.34 %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 2 年 7 月 11 日进行分销,从 7 月 13 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 6 00 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 2 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
  202 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