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820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标准明确山茶油保健功效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食用油的安全性管理,我委组织制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GB196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保障食用油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若产品进行保健功能声称,应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管理。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制定、调整等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