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10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以县域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的医学继续教育方案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会同财政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以县域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的继续医学教育。一是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2018年起,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为每名学员提供1.5万元/年的资金补助,支持县级医院骨干脱产培训。二是加强紧缺人才培训。2015年起,中央财政支持各地开展以基层为重点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培训紧缺人才29.1万余人,其中转岗培训全科医生23万余人、儿科医师8100余人、精神科医师1.1万余人,培训康复科医师3700余人、麻醉科医师2400余人、出生缺陷防治人员1.4万余人、临床药师2800余人、癌症早诊人员5900余人、院前急救医务人员3500余人、基层产科医师5200余人、疾控机构骨干740人、老年医学人才3200余人。三是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18-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4.3亿元,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59万人。培训采用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针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护士、管理人员、乡村医生等基层卫生人员,重点培训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分类制定县域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和完善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制度。一是分类开展县域医疗卫生人员培训。2020年6月,我委继续教育中心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选取了神外、介入、骨科、肿瘤、麻醉、儿科、疼痛、超声等县域急需紧缺专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精准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建立规范化的进修与培训基地,带动提升区域诊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县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二是完善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制度。将全科医学作为紧缺专业予以重点倾斜,大力实施以全科为重点的继续教育项目,2016-2021年,累计设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全科项目1900余项(含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00余项、乡村医生培训项目7项),累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10万余人次。研究制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注重培训实效及实操能力提升。
(二)关于国家财政支持在地州市建立乡镇及村医生培训基地。2019年,为有效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三区三州"地区探索实施了乡村医生远程培训能力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按照100万元/县的标准,投入1.99亿元,支持“三区三州"199个县区,建设以县级综合医院为中心,覆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县乡村三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持续提升边远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关于国家财政支持县级医院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我委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更多进修学习机会。
(四)关于完善相应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医院医生参加培训学习的动力。《医师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优先保障基层、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同时,国办文件明确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医师法》和国办文件精神,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和紧缺专业为重点,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更加有效服务县域医疗卫生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