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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16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对 十三届全国人大 五 次会议第 4165 号建议 的 答复摘要
  
  耿福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在脱贫地区扶持建立完整产业链,建立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的建议收悉。经商 中央组织部、 国家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和 国家 乡村振兴局 ,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以产业为重点 、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全产业链
  近年来, 农业农村部 会同相关部门 ,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 积极 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 。 2021 年 4 月 , 农业农村部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 9 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 , 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 , 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 二是 强化政策扶持 。 2021 年, 中央财政 专门设 立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重点支持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全产业链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 推进集聚发展 。 2018 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资金支持建设了 140 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 1309 个农业产业强镇,已分别覆盖 261 个脱贫县和 370 个脱贫县的 400 个乡镇,示范引领当地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2021 年 ,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部署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工作,目前首批 31 条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 63 个 重点县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下一步, 农业农村部 将 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帮扶举措,持续 支持脱贫地区立足资源优势,聚焦特色主导品种,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 把就业机会留给农民, 让 脱贫群众 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 关于 培育符合地域优势的知名特色品牌
  培育特色品牌是推进 农 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措施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强指导和帮扶,引导脱贫地区 打造有影响力 的区域特色品牌。 一是 培育主导 产业。 2021 年,农业农村部组织脱贫县编制 “ 十四五 ” 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梳理确定 “ 一主两辅 ” 主导产业,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向特色产业聚集,着力打造 “ 一县一业 ” 。目前,每个脱贫县都初步形成了 2 —— 3 个特色优势突出、带动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 二是 打造 特色品牌。 农业农村 部 专门 设立脱贫地区绿色 食品 、有机 农产品 、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 认证快速 通道, 并 减免认证和标识使用费。截至 2021 年底,脱贫地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累计注册商标(品牌)数量达 5.3 万个 , 认证绿色 食品 、有机 农产品 、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近 1 万个。 三是推介特色产品。 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 “ 一村一品 ” 发展,到 2021 年 已 累计认定全国 “ 一村一 品 ” 示范村镇 3673 个,遴选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乡村特色产品 2100 多个。同时, 支持脱贫地区 生产经营主体参加 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 等展会节庆活动, 开展脱贫地区产销对接活动, 有效提升当地特色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
  下一步, 农业农村 部将 坚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 推进 脱贫地区农业品牌 创建 , 加快发展 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开发, 着力 打造产业带动力强、市场号召力大、助农增收 效果 好的 特色 品牌, 不断提升 产业质量效益 和竞争力。
  三、 关于 强化企业引领带动,培育带农带富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引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联结机制,积极推进脱贫地区龙头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 壮大龙头企业 。 2021 年 10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 提出 ,从提升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水平、构建龙头企业发展梯队、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截至 2021 年底,脱贫地区累计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1.5 万家,基本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脱贫 人口广泛参与的产业带动格局。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 在 资金方面,明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参与相关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等设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项目向龙头企业倾斜。 在 税收方面,对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将农产品税率由 13% 下调至 9% ,将农业深加工税率由 17% 下调至 13% 。 在 用地方面,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2021 年 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 鼓励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三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推行 “ 龙头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 ” 等利益联结模式,通过产销订单、土地托管、资产入股等方式,带领小农户融入产业发展, 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在项目安排、示范评定、用地用电等方面倾斜支持。 2021 年,龙头企业等 各类新型农业 经营 主体累计带动脱贫人口近 3000 万人、防返贫监测对象 270 万人。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 强化工作统筹和指导, 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激发龙头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产业化、标准化、园区化发展,加快 形成龙头企业、 农民 合作社和脱贫户、小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
  四、 关于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近年来,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建设, 为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推动各地认真抓好村 “ 两委 ” 集中换届工作,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优秀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力度,着力选优配强村班子, 不断 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二是培育农民合作社。 2022 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均明确支持农民合作社实施产业发展相关项目,并将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作为支持重点之一。 三 是 壮大 农村人才队伍。 2021 年, 农业农村 部 印发《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聚焦农业农村主体人才、支撑人才、管理服务人才 3 类 10 支人才队伍, 统筹加强农业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自 2022 年起, 农业农村 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实施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 “ 头雁 ” 项目、 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培训、 “ 青马工程 ” 农村班培训等,都 将向脱贫地区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