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综〔2022〕196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精神,进一步做好水利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水利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8日
  
  水利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加快转变水利政务公开职能,服务水利改革发展大局,重点围绕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涉及扩大水利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水利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水利建设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办公厅、规计司、财务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流域管理机构为涉及本流域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二)加强涉及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的信息公开。及时动态发布汛情旱情、山洪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应对措施和防御成效。深化水文水资源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文监测信息,定期发布全国水文统计年报、水文发展年度报告、地下水动态月报、河流泥沙公报,加强水文新媒体宣传和中国水文网信息发布等工作。(防御司、水文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涉及水资源节约管理调度的信息公开。做好水资源公报发布,向社会公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及时发布水量分配相关信息。推进取用水管理、地下水管控等信息公开,持续释放水资源刚性约束信号。发布节水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相关信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重要江河及调水工程调度信息公开,通报调水管理成效。(水资源司、全国节水办、调水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涉及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地下水超采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河流生态补水、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等领域信息。定期发布河湖长制工作简报,公布全国河道采砂管理相关信息,做好强化河湖长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围绕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主动公开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信息、水土保持方案受理及审批结果,发布中国水土保持公报。(规计司、水资源司、河湖司、水保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大藤峡等重大水利项目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情况,及时发布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信息、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和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做好三峡工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善三峡工程舆情响应工作机制,编制三峡工程公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有关信息公开,紧扣南水北调工作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报道,编发中国南水北调年鉴。(建设司、运管司、三峡司、南水北调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涉及乡村振兴水利保障的信息公开。围绕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做好水利行业倾斜支持、重点地区帮扶、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等信息公开,加大农村供水保障、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农村供水、大中型灌区建设、节水型灌区创建、小水电绿色发展等工作动态,主动解读农村水利相关文件的重要政策和规范要求。(部乡村振兴办、规计司、建设司、农水水电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涉及水利科技和智慧水利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水利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废止情况,编发水利科技成果公报、水利科技统计年报、水利标准化年报,组织做好水利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推进水利科技成果与标准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和智慧水利建设进展成效成果。(国科司、信息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公开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八)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央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主动公开水利领域防疫工作有关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及个人的防疫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办公厅牵头,部应对疫情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做好水行政审批及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依申请向社会公开重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行政许可信息,定期公开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及时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水利统计年鉴,及时公布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制定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更新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发布水利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动公开“防汛保安”“地下水超采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有关情况。(规计司、政法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做好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信息公开。优化水利建设市场领域政务服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结果,加大追责信息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监督震慑作用。多渠道公开正反典型案例,正向教育和反向引导相结合,营造加强行业监督的氛围。(建设司、监督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做好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部属单位机构调整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情况,做好公务员考录遴选及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和录用结果等信息集中公开。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人事司负责)
  (十二)做好财务管理信息公开。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及其实施条例,推进部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息和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集中公开,适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财务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对水利部主办、独办、分办的建议、提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答复,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农村供水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推动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单位主动公开农村供水单位的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助力农村供水服务水平的提升。(农水水电司负责)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