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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启用新的就业统计指标”建议的答复(摘要)


  国家统计局正按照“扩面、增容、提质"的总体思路,全力改革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新的劳动力调查制度在认真分析、总结以往劳动力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将统一考虑国家和省级代表性,保证劳动力调查主要指标对全国有代表性的同时,对各省(区、市)也有比较好的代表性。二是扩大调查范围。新的月度劳动力调查将从目前的65个大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实现全国地级市全覆盖,既涵盖城镇地域,也涵盖乡村地域,每月调查样本将达到约12万户。三是丰富调查内容。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就业统计项目建议,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在现有劳动力调查失业和就业指标已具备国际可比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反映不充分就业、就业质量和潜在劳动力结构等指标,增加了反映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情况,农民工返乡情况,企业不景气待岗情况等内容。改进后的劳动力调查项目,既可以反映我国就业和失业分类结构性、区域性特点,也可以反映政府和社会最关注群体的情况。

  实施新的劳动力调查制度,为及时反映我国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为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就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推动民生改善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将填补我国统计上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空白。

  目前国家统计局已经完成了新的劳动力调查制度设计。根据新的劳动力调查方案,2015年6月底前完成各级调查培训工作,从7月起开始试调查,2016年1月起正式调查。国家统计局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在“十三五"规划中将城镇调查失业率纳入宏观调控指标有关问题,并将适时对外发布全国调查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