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请示》(珠格财字〔 2022〕6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你公司 5.38%的股权。受让后,你公司所属集团变更为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的企业集团。
二、 本次股权变更后,你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如下:
(一)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29.86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9.54%;
(二)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0.07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23%;
(三)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0.07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23%。
三、 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自批复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银保监会和广东银保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银保监会办理注销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