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部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教育部政府信息分类
教育部政府信息分为以下1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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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部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教育部政府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内容概述、信息正文。
(一)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二)信息索引
为一组17位的编码,由教育部机构代码、司局(单位)代码、内容分类编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公开方式码共计17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36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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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机构代码 司局单位代码 目录分类编码 年份代码 信息流水号 公开方式码
1.教育部机构代码360(国家标准GB/T4657-2002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为3位字符。
2.司局(单位)代码。分为机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3位字符(见附1)。
3.目录分类编码。按一分为15类,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为01~14和99。
4.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5.信息流水号。为某司局(单位)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4位字符。
6.公开方式码。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1、2表示。共1位字符。
如360A03-02-2007-0010-1,为发展规划司2007年形成的第10条信息,属于发展规划类,为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生成日期
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06年5月10日用2006-05-10表示。
(四)发文机构
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等。
(五)发文字号
主要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教办〔2007〕13号。
(六)信息类别
见一、教育部政府信息分类。
(七)内容概述
对信息内容的简要描述。
三、教育部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本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已经移交国家档案馆的信息。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部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教育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教育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教育年度统计信息;
5.教育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7.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8.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
9.全国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将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教育部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已将可以依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列入了《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