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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提案复文摘要


  地热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即是调整能源结构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1998年我部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宁夏银川平原、陕西关中盆地、鲁北地区、青藏铁路沿线等地区地热资源勘查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地热资源普查,部署完成了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展了干热岩前期调查研究。

  地热资源勘查工作有力推动了地热的开发利用,“十二五"期间,我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得到快速发展,除传统的旅游疗养、种植养殖等应用外,地热供暖面积年均增长5000万平方米以上。截止2015年底,全国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3.92亿平方米,全国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1.02亿平方米,地热供暖年利用量折合1500万吨标准煤。

  尽管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着诸如你们提出的资源勘查程度较低、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缺乏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国家扶持政策不够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着我国地热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为解决这些问题,我部正在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在国家层面上设立地热勘查专项,开展地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我部与国家能源局已编制《全国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力争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对我国地热资源进行一次全面勘查,初步摸清全国地热资源总量,为全面、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奠定扎实的基础,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编制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工作。我部组织编制的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发地热资源,推进东南沿海、京津冀、西南等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梯级利用及循环利用工艺研究与示范,并要求各地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监测和管理,健全标准规范,实行扶持政策,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地热利用比重。初步规划“十三五"期间,地热供暖面积新增11亿平方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形成较为完善的地热开发利用管理体系、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地热产业不断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开展万米能源资源探测技术研究,为深部地热勘查开发提供技术保障。目前,我部正在编制面向2030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工程)——“地球深部探测计划(工程)"建议,计划实施万米能源资源探测。开展地热资源探测评价技术、高效热交换(用热不用水)技术、高温钻探设备与成井测井技术、水热型和增强型地热发电与尾水回灌等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浅层(0-200米)、中深层(200-4000米)和深层(4000米以深)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开发技术体系,解决不同深度地热资源勘查开发难题,促进万米以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四是加强地热资源管理。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立法工作,建立地热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标准,不断规范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行为,保障地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五是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根据地热资源的利用成本、技术进步水平等因素,对地热供暖(制冷)给予相应的补贴;积极支持地源热泵系统作为建筑供热的补充热源,加强地热资源在建筑上应用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广利用地源热泵系统为建筑供暖。

  通过上述工作,力争有效解决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存在的问题,大幅提升我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