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股东的申请报告》(国开泰富[2021]7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66.7%股权转让给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 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