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气象科研所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黑龙江省气象局、江西省气象局、山东省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 —— 2035年)》 , 加快推进 省级气象科研所 (以下简称 “ 省所 ” ) 改革发展 , 结合省及省以下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经中国气象局党组研究同意, 现就 组织开展省所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 通知如下:
一、 试点范围
本次省所改革试点单位为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5个省所。试点时间为1 —— 2年。
二、 重点改革任务
(一)回归科研主责主业。 调整完善省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 增强省所科技研发能力 ,加强科技 基础条件建设 ,积极开展 野外 科学 试验 ,扩大对外交流与开放合作, 强化科研与业务的紧密结合,针对本省业务 服务 发展 的 需求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开发 、成果转化 和技术推广,提高 支持对省局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取消省所常规性的业务服务职能,回归科研主责主业。
(二)优化研发布局。 要围绕 本 省 气象 业务 服务 核心需求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以问题导向优化学科布局 , 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领域。 结合省所的科技积累和人才队伍状况,凝炼确 定优势 领域 ,梳理重点研发任务, 集中力量 强化科技攻关 ,重点解决 优势 领域业务 服务 急需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 ,强化省所 在 省级 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中 的重要作用,并与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省级业务单位形成优势互补,避免低水平重复和无序竞争 。
(三)做大做强科研体量和人才实力。 通过 强化研究型业务建设, 优化省 级 人才队伍结构, 做大做强省所科研体量。 加强 省所 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培养、在职教育培训、访问交流、人才和智力引进等, 促进 学科带头人成长,在 优势 领域形成 具有自身特色 的科技创新团队。 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在项目申报、人才计划、团队建设中向青年人员倾斜。
(四)建立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 通过 科研项目、平台基地、人才团队、资金投入、机构和人员编制、科技政策 等科技资源的一体化配置,发挥省所在牵头凝炼科学问题、牵头申报重大项目、牵头组织关键技术研发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省所申报建设重点开放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等创新平台,多渠道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强化科技资源支撑团队发展和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带动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成果驱动业务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完善省所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决策咨询机制,组建省所科学指导委员会,为省所改革发展和科学研究提供决策咨询。 建立 面向 学科带头人、关键岗位、科技创新团队倾斜的激励机制 ,以及 分类考核评价机制, 激励和引导 优秀人才 安心 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 。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激发省所研发活力和科研人员主观能动性。
(六)进一步强化开放合作。 以区域、流域、重大天气气候 系统、行业服务等为纽带,加大与国家级气象科研级院所的改革协同和创新发展。 加强科研业务融合,设立科技研发流动岗位,吸引业务单位的人员到省所开展合作交流。加强与地方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交流,在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合作。
三、 有关要求
试点省所所在省(区)气象局要高度重视省所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省所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深入调研、系统谋划、专题研究、稳步推进省所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要做好省所改革试点的支持保障,在人、财、物方面向省所倾斜。要组织省所编制改革试点方案(提纲详见附件),经省局党组审定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通过公文系统报送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附件:省所改革试点方案提纲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