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44号建议的答复
刘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医患双方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新一轮医改以来,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本届政府以来,着力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缓解看病难方面,规划设置10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布局建设5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缓解看病贵方面,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和消耗材加成,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减轻患者负担。转变工作理念方面,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管理,改革完善疾控体系,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根据中国国情、科学合理地做好医改顶层设计。深化医改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例如,深入总结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将三明市探索的改革成功做法上升为国家政策,指导各地持续深化医改。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委结合实际制定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近期,正在研究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文件,将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更加科学合理地做好医改顶层设计。
(二)关于认真总结医改以来的成绩、经验与教训,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更好推进深化医改,每年都对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年度任务台账并通报完成情况,同时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例如深化医改十周年评估、“十三五"医改规划评估等,总结成效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目前,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仍然不足、分布不均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监管等机制改革尚在推进。下一步,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开展联合调研等举措,强化改革系统集成、落地见效,进一步发挥医改合力和叠加效应。
(三)关于重点举措出台前先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先行试点,成熟后全面开展。在实施重大改革举措时,坚持广泛征求意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路径,例如,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选取14家大型高水平公立医院开展试点,指导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先行先试,其他省份因地制宜推进改革。从今年起,中央财政支持一批示范城市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已确定首批15个城市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城市的探索创新作用,同时协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试点,力争取得更多成熟经验在全国面上推广。
(四)关于在切实解决患者“看病贵、看病难"的同时,不应客观造成医疗机构运营、发展困境。医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仅推进个别领域改革,容易出现改革不平衡等问题。近年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增加,运营和发展面临一些困难。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各地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而减少的收入,通过财政投入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指导各地利用药品耗材降价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要求各地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目前,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改革文件已经出台,将继续指导地方抓好落实。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是加快形成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增强县医院能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保障基层人员待遇。二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导试点医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探索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和支撑体系,开展高质量发展评价。三是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强化联动改革,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协同推进药品采购、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领域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四是统筹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继续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医养结合、健康中国行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5日